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被上訴人:股東戶號45XXX股東 上 訴 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最高法院 訴訟案號:原審案號台灣高等法院103年度重上字第869號2.事實發生日:105/01/1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股東戶號45XXX股東請求本公司給付丙二種特別股股本共計新臺幣24,180,000元, 及自民國97年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遲延利息。案經台灣 士林地方法院以103年度重訴字第231號及台灣高等法院以103年度重上字第869號 判決本公司均敗訴後,本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刻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4.處理過程: 因兩造已達成和解,股東戶號45XXX股東與本公司於今日向最高法院完成撤回起訴 程式,有關本公司與股東戶號45XXX股東間之前揭訴訟終結。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F19FB6ACBA4D142
arrow
arrow

    t321jrt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