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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0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7,400,000股~11,8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4,000,000元~118,000,000元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發行條件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由董事會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額10%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發行新股總額10%。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數之80%,暫定每仟股認購約145股~23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產品開發支出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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